内容 |
1、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南政办〔2015〕268号)等文件精神,村务专职工作者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由市财政负责;每人每月绩效补贴不少于700元,由乡镇(街道)财政负责。正式聘用的村务专职工作者,每人每年享受200元的交通补贴、300元的人身意外保险、“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所在乡镇(街道)财政和个人共同负担。视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村务专职工作者也可享受村一般干部各类奖励补贴。 2、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文件精神,被聘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可适当给予加分。服务每满一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笔试总分加1分,最多可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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