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衢州市常山县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满足我县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96号)、《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衢市人社就〔2013〕264号)精神,经研究,面向我县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专职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共6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本次招聘计划数。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 1、常山县生源或常山县户籍。 2、2015年、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程序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大厅1号窗口。 符合报名条件者提供:①《2016年常山县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窗口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常山就业网、“常山就业”微信公众号上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由县人力社保局按招聘计划数 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人员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范围。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指标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本人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其余体检合格人员列入后备递补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在常山就业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后备递补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资格保留至2017年6月30日止)。拟递补人员在考察、公示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管理 实行劳动合同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 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的收入按常山县上一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人: 吴小青,联系电话:5018852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1日 附件2016年常山县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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