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下半年遂宁市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开考比例 |
内容 |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笔试科目统一设置为《综合知识》一科,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招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其中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即: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50%+面试成绩× 50% 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一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内容参考《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2014年省人社厅发布)。 3.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为2016年12月3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或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5.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于2016年11月7 日至11月10 日17∶3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6.成绩查询:笔试原始成绩将及时在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由于笔试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赴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综合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016年下半年遂宁市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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