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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乐清市户籍(2016年10月31日前迁入)。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3.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本科毕业的,拿到本科毕业证的时间满三年,即可视为有三年工作经验,考生只需要携带本科毕业证书证明即可;非全日制本科,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学历证书,并且最高全日制学历毕业后已三年,视为符合条件,考生需携带大学学历证明及最高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证明即可。三年工作经验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 7.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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