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政审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各招聘单位汇总并如实填写《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花名册》和《蓬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复审后,将政审材料及表册统一报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 对政审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5866013,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5429228)。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016年下半年遂宁市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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