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有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又相同以学历层次高者为先;如学历层次仍相同以年龄低者为先。 2.体检由上杭县铜业局统一组织,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3.体检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其中: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日进行复检; (2)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3)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提交复检申请,由上杭县铜业局安排考生复检;上杭县铜业局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对相关体检对象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 5.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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