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不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而且记入失信档案,本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晋江政务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jinjiang.gov.cn)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77348。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0595-85665656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95-856772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