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台州市儿童福利院招聘工资待遇 |
内容 | 招聘程序 经初审通过后,进行面试、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择优录用。 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台州市编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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