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我院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公示 对考核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站及四川护理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 2016年下半年四川护理职业学院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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