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海内外诚聘阳光学院商学院院长薪酬待遇及应聘条件 |
内容 | 一、薪酬待遇 阳光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福建省首批设立的独立学院。201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福建省首批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历经十六年的发展,阳光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所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的31个本科专业,拥有在校本科生8000多人的多科性大学。学院位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新区马尾区,坐落于风景秀美的卧龙山,人杰地灵。 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629人,其中专任教师489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占75%,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占43.9%。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5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4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 近年来,学院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青年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等各级各类纵向课题近200项,社会横向项目数量和科研经费也同步增加,获批各类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30多项,在EI、SCI、SCIE、CSSCI及《光明日报》上发表论文近100篇。 创办阳光商学院是我院国际化办学的重要战略,通过创办高水平、有特色的阳光商学院,对办学机制、运行机制、内部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等进行创新,以此带动学院在更高起点、更新层次上的发展,探索一条建设高水平民办大学的新路。阳光商学院将借鉴世界上成熟的知名院校的运行模式,创建适合阳光特点,与国际接轨的高品位商学院模式,打造“创业者的园地,企业家的摇篮”。 现面向海内外招聘阳光学院商学院院长,具体要求如下: 二、应聘条件 1.博士学位,具有教授职称或海内外知名商学院副教授职称; 2.在相关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有引领学院发展的思路和能力; 3.了解海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状况以及商学院本科、研究生和MBA发展方向,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 三、薪酬待遇 学院根据应聘者的资历、学识、工作经验与能力,为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面议。 2016年海内外诚聘阳光学院商学院院长启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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