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岗前培训及上岗试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大兴区公安消防支队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消防文员资格。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大兴区公安消防支队对培训合格消防文员进行工作分配,不服从统一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文职人员与大兴区公安消防支队指定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与大兴区公安消防支队签订《保密责任书》,熟悉、遵从《大兴消防文员管理规定》,开始为期2个月的上岗试用。 (二)用工方式。消防文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实行聘用制管理,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 (三)工资待遇。消防文员的工资待遇按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相关文件(京兴人社文〔2016〕94号)要求执行,由大兴区财政纳入预算。大兴区公安消防支队将综合考虑人员工作表现,加值班情况及考核因素,适当拉开工资档次发放,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和住房公积金。 2016年北京市大兴区招聘消防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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