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2、文化程度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限专业;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之后至1996得11月1日之前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4、具有良好品行,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协作沟通,能吃苦耐劳;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黔东南州黄平县人民法院2016年社会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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