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体检时间:请体检入闱人员(名单见附件)于2016年10月26日早上08:00前到县检察院集中,体检具体地点临时通知。 二、体检标准及费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费约238元每人,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 三、体检注意事项:参加体检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彩色免冠1寸大头照片2张。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四、体检纪律:体检时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家属(亲友)随同。按带队工作人员要求逐项检查,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2016年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协警总成绩及体检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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