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2016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
 1.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失业状态、2015届和2016届吴江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技能要求;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由民政部门确定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
 (2)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3)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低保及低保边缘的家庭高校毕业生;
 (4)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5)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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