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 (1)《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2)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复印件;(3)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荣誉证书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招聘条件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不足1:3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社会发展保障局通知,电话告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16年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浙大一院北仑分院大榭院区第二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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