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养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总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后登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2016年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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