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区卫计局根据考试、体检结果,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在北仑卫生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在正式报到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查阅其本人的真实档案,核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3)拟录用人员在正式报到前被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4)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其他事项 (一)拟录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未能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公告由北仑区卫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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