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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区消防工作需要,矿区公安消防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7名,参加消防部队执勤备战,从事灭火、救援、救灾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消防事业、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 2、男性,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18——23周岁,有大车驾驶经验(B2本驾驶证)、文体专业特长、及退伍军人优先,年龄条件等适当放宽。 四、工资待遇 基础工资1800元,包吃住,岗位津贴(300—500元)。试用期结束后缴纳五险。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名地址 贾凤路张家井村牌楼北20米,矿区公安消防大队。 报名截止日期6月25日。 联系电话:0311—85132704 矿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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