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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3、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4、大学本科(包含本科)以上学历,且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大学毕业的,获得大学毕业证书满三年的,即认可有三年工作经验;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的,获得了国家承认的大学学历证书,最高全日制学历毕业后满三年的,即认可符合条件)。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 2016年杭州市淳安县总工会招聘乡镇工会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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