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2014、2015、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专业不限。 (四)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报考时必须提供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材料。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2016年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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