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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广电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操守;身体健康,形象俱佳、气质好; (三)具有山东省户籍且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后出生); (四)男性身高在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及以上; (五)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有扎实的文化功底、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现场应变能力; (六)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 (七)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校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应聘。 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等材料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 2016年淄博市张店区广播电视局招聘合同制播音员主持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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