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市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学历学位要求为全日制,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通过全国英语六级考试。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2016年第二批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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