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市委组织部等《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执行。考察按照市委组织部等《转发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人选。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2016年第二批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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