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天津津南区总工会2016年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
内容 | 为满足镇街、园区工会工作的需要,根据市总工会下发的《天津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规定(试行)》和《2016年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批准,区总工会联合区人力社报局面向社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从事相关镇街、园区工会工作。现将2016年津南区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津南区总工会计划招聘13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35周岁以下(1980年 11月 3日后出生); 3、发布公告之日前具有津南区常住户口; 4、具有3年及其以上基层工作经验(截止到2016年10月31日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为准); 5、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6、政治素质好,热爱工会工作,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7、现正从事工会工作满3年及其以上的临时用工,学历放宽到全日制大专文化(需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党组织和行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 8、笔试分数、面试分数同等情况下,从事党群工作经历、熟悉 企业工作和劳动法律法规者优先聘用(需用人单位党组织和行政部门开具证明);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聘,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总工会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布公告 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总工会于2016年10 月27 日在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nrsj.gov.cn和津南区总工会门前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6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 月2 日至11 月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地点:津南区总工会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津南区总工会 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报名地点:津南区总工会四楼会议室(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5号) 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①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②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③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同时提供证明材料,需工作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工会法律法规知识和作文,满分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与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二位小数。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根据优先录用原则确定人员,对于总成绩相同并且同时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有放弃体检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由津南区总工会组织,参照国家统一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津南区总工会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n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履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相同参照体检优先原则进行递补。 (八)待遇: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享受每月2700元+五险一金待遇,防暑降温和供暖补贴由各用人单位发放。市总和区总有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九)备案 招聘录用后,用人单位将聘用人员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招聘咨询电话:津南区总工会 28391913 招聘监督电话:区人力社保局 28392133 津南区总工会 津南区人力社保局 2016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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