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辅警招聘工资待遇 |
内容 | 1、被录用的警辅人员,由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机关服务中心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0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每月保证休息4天。 2、工资待遇:本次招聘的辅警月平均实发工资约为2700至3100元/人(扣除社保、公积金后)。 2016年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辅警招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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