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学习经历、技术职称有关要求。学习经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未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的考生,可在考察前20个工作日到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学历、学位认证,中外合作办学、港澳台、国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技术职称:需提供有关技术资格证明材料。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省外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广州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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