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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勤奋,责任心强;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3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11月3日前参加工作),历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5)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有独立撰写综合性材料的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的。 2016年嘉兴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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