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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光泽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量 速录员3名、文秘1名、文印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品行良好,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专业优先。具有基本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熟练。文秘职位同时应具备一定的新闻写作能力,熟悉掌握办公软件及会使用平面制图软件,熟悉新媒体操作。文印职位要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公文排版,能维护一般办公设备。 3.体检合格。 三、招聘办法 1.凡符合条件自愿应聘人员,请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个人资料送至光泽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人:范金保,联系电话:7937898)。 2.个人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联系电话和需提供的相关证件等。 3.体检费用自理。 四、待遇 受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工资待遇与本单位其他劳务派遣人员相同。未尽事宜可咨询本院政治处。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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