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区投促中心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面试时间以通知的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即取消考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考试。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面试后笔试。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5: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折合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60%、笔试占40%。 (三)考察。根据考生的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确定差额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投促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前述测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结束后,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提出拟体检人员。 (四)体检。体检前被考察人员须出具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调动依据,不能出具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因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提供同意调动依据出现缺额,由区投促中心研究是否递补。 (五)公示和调动。考察并体检合格的拟选聘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真实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2016年泸州市龙马潭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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