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攀枝花市西区2016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考核公示 |
内容 | (一)考核。招聘单位按照确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考核的时间、方式和内容由招聘单位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pzhsxq.gov.cn/)另行通知。 (二)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报经攀枝花市西区2016年区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 (三)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pzhs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攀枝花市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并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西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在西区工作满五年及以上方可流(调)动到区外其他单位。 攀枝花市西区2016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公告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