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选调范围和条件 (1)选调范围 在龙泉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并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卫计系统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选调条件 1.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1月2日之后出生); 2.工作表现突出,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无不良记录; 3.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 4.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志从事“三农”事业。 2016年丽水市龙泉市农村工作办公室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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