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16-2017年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四川旅游学院2016-2017年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2016年四川旅游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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