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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结束后,招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局政工科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执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经报市人社局核准,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产生递补体检人选,必须是参加了面试的人员。 2016年黄石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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