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公告将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网上公安局”予以公布。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11月24日9时—11月 25日17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6年宁波市公安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