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招聘中山大学心理学系管理人员启事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拟在校内公开招聘心理学系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校本部现有事业编制人员和行政经费(含包干经费)聘请的合同聘用人员(原B系列人员)。 二、招聘岗位 人事与党务秘书1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廉洁勤政,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 (三)中共党员,身心健康,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学士或以上学位。 (四)具有良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五)具有良好的英文沟通及表达能力。 (六)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请应聘者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此外,原行政经费B系列人员还应填写《中山大学B-5管理岗位申请表》)(请点击http://rsc.sysu.edu.cn/Article/invitation/GuanLiXiLie/201611/7691.html下载)、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主要工作业绩材料寄(送)至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山大学南学院楼C栋心理学系203办公室,电子版应聘材料请发至jwgesb@mail.sysu.edu.cn。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8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五)确定人选,按程序报批。 (六)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事业编制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对聘用到上述岗位的原行政经费B系列人员,岗位级别不变,并按学校原B系列相关规定管理。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南学院楼C栋心理学系203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36089 E-mail:jwgesb@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1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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