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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心强,工作勤奋务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及管理经验;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有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目前在公、民办小学(含中心学校小学部)任职,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事业编制,符合《德清县教育系统引进和培育名优教师实施办法》(徳教﹝2016﹞28号,详见附件1)引进条件的可不受编制限制。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其他要求 1.县内现任正校级:要求已担任正校级(含全面负责)2年及以上,年龄不限; 2.县内现任副校级:要求已担任副校级4年及以上并且在2个及以上的学校担任过副校级。男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 3.县外现任正校级:要求已担任正校级(含全面负责)3年及以上。男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 4.县外现任副校级:要求已担任副校级5年及以上并且在2个及以上的学校担任过副校级。男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 任职年限统计时间截至2016年8月31日。 2016年湖州市德清县教育局招聘德清县春晖小学校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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