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分别按岗位实际选调数,依照选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调动的依据。 因选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调动手续前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选调职位空缺,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递补。 2016年绍兴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选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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