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充市营山县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时间 |
内容 |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科目及顺序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公招所有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知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综合知识》笔试定于2016年12月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综合知识》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6年12月23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 5、查分。对《综合知识》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6年12月25日17:00前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2016年12月27日17: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6、笔试总成绩公布。营山县人力资源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查分结果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srsj.gov.cn,下同)公布参加《综合知识》考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加分)及排名。 7、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五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报名时间内(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和地点详见附件3),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的服务证书。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详细填写《营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须于报考者递交加分材料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一并交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递交加分材料的考生根据报考单位或主管部门的通知取回所交的加分材料原件。 南充市营山县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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