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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7号)文件有关要求和国家下达给我校的2016年招生计划,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选拔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第二批选拔录取的招生学院有: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 宇航学院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 法学院 化学与环境学院 上述学院将在本学院官方网站公布选拔录取办法,符合学院要求的考生须按照学院规定提交有关申请,并按照学院规定参与选拔。 学院于6月18日前完成第二批选拔录取工作并将第二批拟录取名单公示于学院网站,同时将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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