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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国家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下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两年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并完全符合《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考调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属于其所在单位本次考调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考核为不合格(或不称职)者。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其他条件: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表1)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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