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对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要求与岗位相匹配,学历可适当放宽。 4.除有专业技术资格外的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脱产学习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的硕士研究生需具有国内211、985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学历(艺术类专业除外),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 5.户籍或生源地不限。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016年杭州市桐庐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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