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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17年及以前的毕业生(详见附件2)。其中2017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资格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且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资格尚在不能报考时段范围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以及在试用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船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遂船人发〔2006〕37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2016年下半年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校园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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