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聘用、递补、公示 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莆田市第一医院网站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结束后,可与我院签订就业协议。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或考生放弃等产生的空缺岗位,在招聘期内,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制度 公开招聘的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龙德井街389号 邮政编码:351100 莆田市第一医院人事科E-mail:ptsrsk@ 163.com 2016年莆田市第一医院招聘电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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