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体检、考察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另给个人发放。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温州市鹿城区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代码047岗位)的人员须提供财会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5)报考选调岗位(代码043-054)的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原件)、本人初次参加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含试用期,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体检、考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6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