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一、有关待遇
 1、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合格,月工资按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700元+加班补贴进行发放,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提供免费工作餐。
 2、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期间按规定配发工作装备及服装。
 二、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监督电话: 0826- 2365111(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督察大队)
 三、本公告由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 2226668(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工监察室)
 2016年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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