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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空出面试入围名额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外学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辅导员岗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历届生需出具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学校出具的半年及以上在高等院校从事学生管理或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报考组织人事部岗位的需出具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学校出具的从事一年及高校管理工作经历证明。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016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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