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所有报考人员所修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专业以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带括号的,按括号外的名称)。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见附件2)或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年龄计算以2016年11月30日为界,如:年龄限3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81年11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本科生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 4、工作年限(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社保的除外)计算截止至2016年11月30日。 5、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名时须上传相应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三次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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