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省外报考人员,须按《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在本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按照低聘一级层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若一年内未能通过资格确认,招聘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事业单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三次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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