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3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1、妇产科医师2人
 2、外科医师2人
 3、内科医师2人
 4、急诊科医师2人
 5、麻醉科医师1人
 6、五官科医师1人
 7、中药士1人
 8、护士2人
 三、招聘方式
 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聘用。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护士30周岁以下);
 5、在公立医疗机构工作1年及以上;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妇产科医师、外科医师、内科医师、急诊科医师、麻醉科医师、五官科医师: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
 中药士:具有中药士资格及以上。
 护 士: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后与在编职工享受同工同酬待遇,享受单位五险一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可低职高聘。
 六、报名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注:可现场报名、发送电子邮件或寄送。邮编:546102)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2017年2月28日
 报名地点:兴宾区八一医院办公室(兴宾区八一街道康乐路1号)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772—6689467 0772—6689361
 邮箱:bayihp@163.com
 来宾市兴宾区八一医院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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