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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及要求 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资格复审表、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正反两面打印,见附件2),黏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于资格复审当天交工作人员。 此外,资格复审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岗位要求户籍不限除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编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另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海宁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或提供海宁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称职以上和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证明请于资格复审当天在资格复审现场领取)。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考生如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凭本人身份证及资格复审通过材料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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